5月6日上午,采购办召开第六十一期集体业务学习会议,学习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会议由倪伟主持。
会议指出,合作创新采购作为一种新的政府采购方式,一是明确其采购范围、使用主体、操作流程、法律责任,要借鉴兄弟高校先进经验做法,关注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对合作创新采购的解读培训,加强理解运用。二是及时学习、宣传国家有关采购最新政策和法规,通过研究新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采购标的质量,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学习型、实干型和廉洁型部门。三是持续开展校内外评审专家动态征集工作,优化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