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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相关注意事项-公派留学人员领取护照签证、机票、《报到证》等

信息来源: 时间:2008/04/16浏览次数:

一、领取时间

原则上要求留学人员在其出国行期的前一个工作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

二、办理领取手续须携带的文件

有以下两种不同要求: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等派出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以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只提供国际旅费资助且留学期限不限)的留学人员所需携带的文件:

①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份(要求在公证书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本人在国外留学单位名称、出国日期及本人姓名);

②《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如有改派国别或延期派出等情况的,则需携带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同意延期派出文件或改派国别文件;

③护照签证。需说明的是:自行办理签证(如美国、英国)或者已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护照签证提前领取的留学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护照签证原件。

2、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以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1:1配套资助)的留学人员且留学期限在3个月以上,需携带的文件:

不仅要携带上述三种材料,还要携带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保证金收款证明”的原件(关于保证金交纳方式等问题,请咨询基金委相关部门,电话:010-88395764或010-88395714)。

三、领取的内容

护照签证、机票、《报到证》、在外第一个月生活费(指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的人员)。

此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将我驻外各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联系方式发给留学人员。请留学人员在抵达留学国家后十日内,将填写好的《报到证》寄往所属馆区的教育处(组)。

比较特殊的是英国,在邮寄报到之前需先在网上注册报到,报到截止日期为抵英后十五日内。

四、其它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时,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1、护照签证检查

各国驻华使馆签发签证规定不一,签证种类不一,签证有效期长短不一。所以,领到护照签证后,请仔细检查下列各项:

①签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是否与护照一致;

②签证是否已经开始生效;

③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属于入境签证,但有些国家签发的是居留签证,如果留学人员的留学所在国签证属于停留签证,请留学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签证有效期是否与申请在外停留时间一致。

2、机票检查

①请留学人员检查机票上的姓名拼音是否与护照一致,并确认核实航班、航线、出发日期和起飞时间及托运行李的重量等。

②如您需要确认或改签回程日期,请直接与中国民航驻境外办事处联系。

3、委托他人办理领取手续说明

领取手续一般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协商委托他人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