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oplay体育提现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29 ›› Issue (2): 68-75.
李政刚
LI ZHENGANG
摘要:
近年来,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但《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进步法》《合同法》等法律则规定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须在不变更成果权属的前提下进行,然而部分地区在法律尚未作出修订,便依据国家政策已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按照“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规定,在加快修订相关法律,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规则进行重构的同时,做好相关条文的立法解释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也不失为解决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面临的法律障碍的重要途径。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