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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12 09:52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体研究生,包括:2020级直博生,2021级秋季博士研究生,2022级、2023级、2024级秋季硕博士研究生。2024级秋季硕博研究生新生按照入学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评议学业奖学金。

二、评定流程

(一)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并公示。

(二)学生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成果填报至“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填写《beoplay体育提现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材料包括:1.学习成绩单;2.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3.刊登论文的录用通知、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均需导师签字);4.专利授权、受理证明(均需导师签字);5.个人及集体获奖证书复印件等;6.其他相关材料。

(三)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学年鉴定工作会,对每位研究生的《beoplay体育提现研究生学年鉴定表》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将涉及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获奖等评分项目按查分表(详见附表、附件)给出相应分值。

(四)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

(五)学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在学生、班集体申请的基础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其他说明

(一)所有参评研究生必须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当年各类奖学金评定。

(二)研究生提供的测评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学金申报资格。

监督电话:029-81892559

举报邮箱:sme102office@163.com

 

                                             集成电路学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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